海巡署今天表示,宜兰苏澳籍渔船「新海利66」江姓船长疑似在海上私宰保育类海豚当鱼饵,昨天遭查获,起出283.84公斤海豚肉,全案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移送检方裁处。
海巡署北部地区巡防局第一海岸巡防总队总队长韦永光受访时说,第一巡防区人员昨天上午于雷达萤幕上,发现「新海利66」渔船航迹可疑,立即通报苏澳南兴安检所人员加强监控。
韦永光表示,「新」船昨天下午进港后,海巡人员在宜兰县农业处人员初步协助鉴定下,在船舱内起出已遭肢解的海豚肉6大袋,总重283.84公斤。
虽然江姓船长辩称海豚是从海上捕捉到,直接在海上支解,只是想当成鱼饵,但由于江姓船长涉嫌重大,全案讯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移送宜兰检方裁处。
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