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年四月在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截獲約七百部廢電腦。

【星島日報報道】環保署在葵涌貨櫃碼頭成功堵截從巴拿馬非法進口受管制電器廢物,涉案入口商「Fourgood Overseas (HK)Co., Limited」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成為「四電一腦」電器廢物進出口管制自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施以來,首家被環保署成功檢控的入口商。有環保團體認為當局作出首宗檢控可發出重要訊息,本港會就此執法,惟是次罰款較輕,盼望法庭日後加強刑罰,以產生足夠阻嚇力。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今年四月署方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抽查一個報稱載有電腦產品的貨櫃,查驗後證實載有約七百部廢電腦,屬受管制的電器廢物,市值約十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以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進出口受管制電器廢物(即被棄置的「四電一腦」包括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必須事先領有環保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

為防止本港成為進口廢物的棄置地或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環保署會嚴厲執法,並與香港海關緊密交流情報及協作,加強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各類廢物。

發言人提醒從事電器廢物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表示,為回應全球加強對電子廢物的規管,本港相關法例去年底生效後,電器廢物若要入口,需要先物色能夠處理有關廢物的入口商,認為環保署首次成功檢控入口商,所發出的訊息是十分重要和有力,避免香港成為有害垃圾的轉運港。

但他亦指,由於本港貨運量龐大,即使已有法例存在,估計仍有不少電器廢物違規進口,而根據法例,對違例者的罰款可以更高,惟法庭過去對涉及環境污染的判罰一直相對較輕,由於社會日漸重視環保,法庭應考慮加重刑罰,「這才能產生足夠阻嚇力,否則從事有害垃圾質易人士仍會覺得可以搏一鋪,以為即使被檢控,只須罰款及退運便會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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