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多年法律戰之後,印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今天(6日)廢止一項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同志性行為禁令。

印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今天宣布裁決結果時表示,「這項法律已經變成騷擾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的武器。」

印度刑法第377條是由英國統治者在1861年制定,禁止「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

維權人士自1990年代開始就一直在與這項禁令搏鬥,在今天這項裁決之前,曾數度在法庭遭遇挫折。今天的結果讓這個幅員廣大南亞國家的LGBT團體歡呼。

隨著消息逐漸傳開來,LGBT人士彼此擁抱哭泣。一名圍著彩虹圍巾的大學生維吉(Rama Vij)說,「我說不出話來!花了這麼長時間才有這個結果,但我終於可以說我自由了,我跟其他人有平等的權利。」

在保守的印度,同志性行為長期以來皆是禁忌,特別是在普遍恐同的農村地區。

德里高等法院(Delhi High Court)2009年曾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但最高法院在宗教團體成功上訴後,又於2014年恢復法律制裁。

根據官方數據,2016年違反第377條中「非自然犯行」的案件,共有2,187件,其中7人被判有罪,16人無罪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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