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對以上「道歉」,認同度幾何?

在我看來,這個道歉里的每一句話,都是一個不溫不火的藝人的傲嬌,和,不想失去賺錢路徑的委曲求全。

她這個道歉,我一個標點符號,也不認同,挨句分析一下。

1.「我承認當天言行失當」

她為什麼承認言行失當?是因為她「良心發現」?

nonono。因為今天北京邊檢發出了一份調查說明,說明了整個事件過程,「民警提示其脫帽進行面相對比,曾不配合。民警再次要求其脫帽,曾仍不理睬」。且「曾對民警爆粗口、強詞辯解其粗口並非針對民警」。且「曾不服從檢查,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

通報之下,無從辯解罷了。

2.「難以相信自己當時竟是如此情緒化」

「難以相信?」曾軼可

連發九張圖片,曝光了警務人員的私人信息,什麼意思?這是號召她的那群所謂的粉絲們去人肉啊,意思是「來啊,粉絲們,看快來凌辱他,快來人肉他!」這是偶然的情緒激動?

nonnono。這不是她首次微博「掛」人,去年她曾因快遞破損曝光快遞員姓名和電話,如此無恥的行徑多了,就不是偶然了。

3.「在這裡我向所有人道歉」

「在這裡」?這是真心實意的道歉嗎?

nonono。這就相當於,我把隔壁老王家的孩子打了,被街道辦嚴厲斥責,輿論重壓之下,我跟街道辦大媽說,「嗨大媽,你把老王叫到我家來,我在我家向他道歉。」太傲慢無禮。

4.「如果有機會我也願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

「如果有機會」?這是虔誠的道歉態度?

nonono。投資人投資給你二百萬開演唱會,要你當面道謝,你會託詞「如果有機會見到投資人,我會向他當面道謝」?恐怕你會屁滾尿流、使勁渾身解數的去添投資人吧。北京邊檢就在那裡,涉事警官就在那裡,「如果有機會」,我就呵呵了。

5.「對於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

聽說,曾軼可經紀公司暫停了其所有與活動,那我就想問一下「對於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是對你自己不能繼續忽悠人賺錢的影響呢,還是對於涉事警官造成的身心傷害的影響呢?還是作為一個公共人物沒有給公眾做好正確示範造成的社會影響呢?

如果不是招來全網的怒斥,我也並不覺得她會道歉。

6.「我願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後果」

「最大能力」?我要是曾軼可,我現在只需要做一件事,主動去邊檢找到當事人認錯

主動接受依法處罰。這個都做不到,還要坐等在家裡「向所有人道歉」,好無力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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