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給大家詳細解析一下。

雖然馬戲雜耍很棒,但電影里表達的那麼多美好完全是脫離了實際的。馬戲團本身存在很多競爭,很多壓榨,很多獵奇而迫害的東西,這就不提了。

其次,雖然藝術無罪,雖然審美不分高低,但是人分啊。

人雖然表面互相尊重,但是因為知識、能力和善良,邪惡,自私程度,原本就是不一樣的。

也正是因為如此,某些國家才有很多拿人或動物的命換錢的馬戲不是嗎?

有很多很噁心很低級的表演,我就不給大家細說了。反正我看過。

這才是現實。光歌頌好的一面,不描寫這些東西,太淺了。

比如我給大家舉個例子,來反應這個故事的膚淺之處。

我們有某些直播平台。上面很多東西,確實也給喜歡它們的觀眾帶來了快樂。

蘿蔔青菜,各有所愛。藝術就是這麼一個玩意。

但是因為一味的獵奇,而低俗,甚至違法,危害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視頻,少嗎?

那些醜聞直播主播,底層的扭曲,為了錢而變質的事情,少嗎?

再一個,雖然審美不分高低,但是我如果每天給大家分析這些,有勁嗎?

這些不是我挑刺,也不是我非要把低俗獵奇和馬戲鏈接在一起,

而是這些都是現實都有的因素。

藝術不分高下,但是現實和人性很複雜。

《馬戲之王》這部電影,一概沒有講這些東西,而是一味的在美化。

當然,它有屬於自己的主題和觀點,就自己的邏輯來說,已經很完整了。

對它想表達的那些美好的一面,那些細節,那些功底鏡頭,都很到位。

而且視覺效果,娛樂效果也確實很好的呈現出來了。狼叔演技和魅力都值得一看。

所以這就是它評價不高,但是票房高的原因吧。


答主昨天剛去看了《馬戲之王》。這是一部拍得挺燃但不蠢的雞湯電影。音樂、表演都很贊,你說這是一個超長的mv,也可以吧。畢竟歌舞片,就是這個套路。

北美口碑撲街,我覺得原因,可能還是因為文化吧。

這是根據真實的人物——美國傳奇馬戲團大亨P.T.巴納姆的生平改編的。而這個人用現在的話說「黑料」太多了,電影感覺是在洗白他,這就會引起很多人的反感。在電影里,他是為了大家歡樂而努力,對各種人們眼裡的「怪胎」施以援手,釋放人性,強調人人平等之類。

其實真實的P.T.巴納姆,就是把怪胎當獵奇物展示,而且手段很赤裸:

就好比現在拍了一個關於賈躍亭的電影,把他塑造成一個為了愛,而流浪美國的形象。想必被他弄得血本無歸的人,要用唾沫淹死導演了。P.T.巴納姆其實就是成功版的賈躍亭而已,所以,可想而知很多人並不會買帳。

在中國翻身可能性一般。

第一,國內大家對歌舞片接受程度不高。你看《愛樂之城》有了奧斯卡和情人節的加持,在國內票房也就還可以。《愛樂之城》一看還是個愛情片,大家可能還會吃這套。這個一看名字還不知道講什麼的,衝動買票的可能性就更少了。

第二,這個中文譯名不好。我剛看到預告海報的時候,以為講馬戲團的故事,真的興趣不大。直到被看過的朋友安利說很好看,並且告訴我時長只有1個半小時後,我才咬咬牙去看的。

第三,馬上賀歲檔電影就要陸續上映了,競爭就更激烈了。現在票房不好,之後就更沒有機會了。

對於這個電影,答主的建議是,如果你把這個電影里的人物和事情都當成架空的,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去看看還是可以。因為很雞湯,但不膩,容易讓人心情好。同時,這電影也宣揚了一些特別好的理念,比如「如何寬容的看待異類」、「生而為我,沒什麼好覺得不配這個世界」。


關燈拆電影 廣場舞憑啥也能獲奧斯卡提名?

這首歌一出,是真正讓我凝聚注意力的時刻。

整個旋律和歌唱都非常棒,但是更棒的是,它運動了電影化的表現手法。

因為我們知道,飾演瑞典女歌唱家的麗貝卡·弗格森並不是本人獻唱。

但是她對整首歌曲的演繹,不只是在「配合」歌曲,而是為它加分。

她對這首歌曲的理解、肢體動作、神情;

包括電影動用的各種各樣的拍法,對歌劇院環境的描述;

聽眾、男主人公、男主人公的妻子……

扎克·埃夫隆和他心儀的女孩;

這些人都被包圍在這首歌曲的情感波動之中,在情緒上是多線並重的。

這首歌如果在情感上沒能打動觀眾,那她接下來去美國東西橫穿也就站不住腳。

也正是這首歌打動了狼叔,走進了他的內心世界。

畢竟狼叔和原配老婆也是青梅竹馬,之前也沒啥矛盾。

但就是這一刻,舞台側面的狼叔一下子被震撼了。

有意思的是,鏡頭給到米歇爾·威廉姆斯演的妻子,她也被震撼了。

所以她就不斷地觀察著老公和台上的女歌唱家。

《This is me》這首歌曲跟《馬戲之王》里之前聽到過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樣。

所有的副歌伴唱的部分都讓人覺得非常舒服,音區也非常合適,很容易傳唱開。

如果音區太高的話就不好流傳,因為不好唱。

而這首歌是又好唱又讓人印象深刻。

節奏和聲部的組合也符合當下的流行音樂。

比如這裡明顯受到了電子舞曲風格的影響,歌詞都很短,也不要悠長的旋律。

一般來說像廣場舞的舞曲節奏,比我們的心跳要快一點。在這樣的音樂里跳舞是不會累的。

因為節奏比旋律更能對人產生影響,消除疲勞。

節奏有催眠作用,就像通宵蹦迪不會覺得累,但是通宵跑步就累死了。

所以在節奏里蹦跳就會忘了累。

也正是因為這個歌的獨特性,讓它與《馬戲之王》里其它歌曲都不一樣,能夠脫穎而出。

do re fa mi, do re fa mi 你聽了可以跟著一起唱 。

讓你覺得很簡潔,用最簡單的方式寫出讓人印象深刻的曲子,這就是參考了貝多芬的作曲方式。

像《命運交響曲》那麼簡單的旋律、《歡樂頌》這樣的大合唱,都很利於傳唱,這就是最高級的。

我們為大家請到了著名電影評論家葛穎教授和上海音樂學院的女神教授田藝苗老師共同奉獻《馬戲之王》全國獨家,同聲評論專場。

上海影迷的朋友打開購票軟體時可以注意「同聲評論場」的字樣。

這顆安利很柔軟吧,比我愛音樂的內心還柔軟。

主講人介紹

田藝苗,音樂作家,曾獲音樂教育學士,作曲技術理論碩士和高級復調博士學位,現任上海音樂學院作曲系副教授。

葛穎,電影編劇,電影評論家,開創同聲評論觀影。被影迷們稱為:行走的電影百科全書。代表作:《漂移在影像的河流上》、《電影閱讀方法與實例》


在去年的12月份,《馬戲之王》就已在北美先行上映,票房還不錯,目前北美票房1.26億美金。但口碑撲街,爛番茄新鮮度只有47%。

但在中國首日上映,豆瓣評分7.6分,首日票房1341萬。

中國網友評論一般,大都打三四星,要說口碑票房都翻身,我覺得不太可能。

但是,《馬戲之王》作為一部純正的歌舞片+人物傳記片,有著「休叔」金剛狼和扎克·埃夫隆的加持,是一部不過錯過的好片!

這部作為人物傳記類的歌舞片,講述了「大娛樂家」巴納姆一手建立初期馬戲團的故事。

作為歌舞片,音樂在電影中佔據了很大的比重,而這部電影里的音樂,可以說是非常完美動聽。

更是在第90屆奧斯卡金像獎中提名最佳原創歌曲,第75屆金球獎中獲得最佳音樂等各項提名。

由此大家會聯想到去年火爆的《愛樂之城》。

毫不誇張的說,《馬戲之王》里的音樂比起《愛樂之城》,有過之而無不及。

再說到舞蹈。

在本片中,時常有「一言不合尬舞」的場面畫面。

作為馬戲為主的戲,各主演之間的歌舞中有了濃濃的好萊塢風格的痕迹,在紛繁熱鬧之下,看得出其編排的用心和絕妙。

有衝擊和唯美,更有超高的觀賞性。

總之,如果你看過同樣打著「歌舞」招牌的《極光之戀》,那麼你一定會為《馬戲之王》打call。

電影除了講述馬戲團如何在高雅藝術中艱難前行的故事外,也滲透著美國18世紀階級意識的畸形和對於「異類」的社會反饋,充滿好奇又不相容。

這讓我想起另外一部大爆的《奇蹟男孩》。

《奇蹟男孩》講述了如何教小孩子學會善良,用心接納「異類」的故事。

而《馬戲之王》講述了如何教成選擇善良,求同存異的故事。

有異曲同工,又有各自的市場格局。

用電影中巴納姆的一句話作為結尾,也是包含深意的:

「藝術的最高形式就是使人快樂。」

(壹條電影編輯部:輯一)


1

《馬戲之王》的英文原名為:The Greatest Showman,所以也許另一個譯名「大娛樂家」更準確些。

時下這個娛樂至上的時代,知識分子們都愛說「娛樂至死」,但《馬戲之王》卻偏偏將歷史上最著名的--也是最臭名昭著的--大娛樂家巴納姆搬上了大銀幕,而且不僅沒有半句批判,簡直就是徹頭徹尾的美化。

2

在正宗的影評家那裡,本片淺薄,欠缺深度;俗套、欠奉新意;可疑、邏輯混亂;在觀眾眼裡,好看,好看,好看。

爛蕃茄上專業評分是54%,但是觀眾評分卻是90%。

似乎創作者早已做好面對批評的準備,特地在電影里安排了一個評論家的角色,擺明車馬,先替評論家們說出了輕蔑的心理話。

然後卻把巴納姆那句名言鄭重其事地放在了片尾: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 P T Barnum

最上等的藝術就是讓他人快樂。

3

我甚至猜測創作者是故意地不去經營劇情、深度這樣精英化的元素,而刻意突出絢爛的歌舞,這樣才能跟主人公馬戲之王的身份形成呼應,也才能宣示創作的真實動機:

重申娛樂的價值,為娛樂正名。

4

時下最弔詭的一點就是:

一方面,真的是娛樂至死,罔顧真正重要的事實與事物,喧嘩的口水與騷動的熱情,都傾注於那些雞毛蒜皮之中;

另一方面,這種娛樂至死也毀壞了娛樂本身,我們從娛樂之中僅僅收穫了無數話題,卻得不到它本該給我們的快樂。

就此而言,《馬戲之王》比去年獲得奧斯卡最佳電影的歌舞片《愛樂之城》要真誠得多。

我們就像走進一個絢爛至極的夢裡,在這裡,一切都遵循著夢自己的邏輯,你得以告別礙手礙腳的現實世界,自以為是地被灌注了假想的勇敢和熱情。

5

剛回答這條問題的時候順手查了下巴納姆馬戲團,居然剛剛在去年(2017年)5月宣布徹底關閉。不免唏噓。

推薦裡面的兩首歌,《This is me》和《Never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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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認的是歐美人的電影口味、品味與國人的口味還是有一定的差別,有些影片在北美撲街,但是在中國卻能大旺收場,自然而然中國市場就成為了不少歐美影片的救命稻草。

《馬戲之王》在國內2月1日正式上映,首日票房有1390萬,算不上特別好,甚至還不及已經上映有較長一段時間的印度電影《神秘巨星》。以目前的走勢來看,這部片日後的國內票房預估最終能突破一億的票房已經是不錯的成績,除非日後這部電影在國內有好口碑,或許能帶動票房,換來更多的排片時間。當然,這部影片也只上映了一日,日後的情況不好說,最終的定論也要過了這個周末,而以目前的排片情況來看,《馬戲之王》本周五的排片量為15.2%,緊隨排片量第一的《南極之戀》,票房增長空間並不少,關鍵還是看本周末的票房表現。

從目前豆瓣口碑來看,《馬戲之王》拿下了7.6分,當屬不錯的評價,這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馬戲之王》是歌舞劇類型的影片,沒有必要當做劇情片來看,如果純粹以劇情片來定論,想必這部在劇情上槽點滿滿的影片拿不下那麼多分,這也是這部片在北美不受專業人士推崇的關鍵所在。不過因為戴上了歌舞劇的帽子,劇中的歌曲、舞蹈都在不同程度上為影片加分,特別是有《愛樂之城》這樣的歌舞劇電影在之前鋪墊,大家對這類作品目前還是抱有包容的態度,加上又有「休叔」金剛狼和扎克·埃夫隆的加持,以及這又是一部人物傳記影片,這樣的好感度還是會有增無減的。

想到電影《馬戲之王》結尾處的一句話:「藝術的最高形式就是使人快樂。」,個人覺得這部片在國內就算票房不是最好的,但是口碑也不會很差,畢竟這部影片還是能讓人看得賞心悅目。


不會,國內對歌舞片的接受度一直不高。歌舞片的觀看也需要一定的門檻。

《馬戲之王》說的是馬戲鼻祖P.T.巴納姆的故事。

在1891去世的時候,巴納姆的頭銜已經排滿了娛樂巨子、節目經紀人、政治家、企業家、作家等字樣。

但在美國,他最著名的頭銜是騙子。

此人1871年開始經營馬戲,是世界上第一個乘坐火車而不是馬車演出的馬戲團,他的馬戲團號稱世界最大的馬戲團,他本人被稱為世界巡迴演出之王。 他善於作秀,他的馬戲團除了真的招攬了各種畸形人演出外,在廣告上也是虛實並舉,誇大其詞。

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說發現了一個160歲的黑人女奴,在100年前,她曾給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做過奶媽。

雖然最後敗露,該人不過80歲,但已經讓他賺盡了金銀。

他包裝最成功的例子就是那位拇指將軍。1844年,巴納姆在一個碼頭髮現身高64厘米、體重8公斤的侏儒,就達成協議,帶他來到紐約,起名為「湯姆布斯將軍」,連維多利亞女王都成了拇指將軍的粉絲。

這在《馬戲之王》里都有體現。

也就是說《馬戲之王》是一部好萊塢最擅長的真人傳記電影。像《美麗心靈》、《艾德無德》、《模擬遊戲》、《萬物生長》、《林肯》、《薩利機長》、《達拉斯買傢俱樂部》。

2017年,也出現了《我,花樣女王》、《馬其頓教授與神奇女俠》。

但《馬戲之王》並未在好萊塢擅長的真人傳記這一塊下多大功夫。這也是影片毀譽參半的原因。

影片在敘事上的草率,是坦誠的。巴納姆的騙術和現在的營銷學之間的關聯,他的出身與社會背景的映照,畸形人與社會大環境的摩擦,拎出任何一塊,稍微精耕細作,就能達到《模擬遊戲》、《馬其頓教授與神奇女俠》這樣的水準。

但《馬戲之王》在傳記之外,最重要的標籤是歌舞,這也是影片最在意的。

歌舞片製造了好萊塢第一個黃金時代。《爵士歌王》、《綠野仙蹤》、《音樂之聲》、《一個美國人在巴黎》、《雨中曲》,奠定了後來電影的詞義。

雖然用的是電影的形式,但黃金時代的歌舞片仍然屬於舞台藝術的範疇,突出的是歌唱、舞蹈和音樂方面的藝術質感。

換句話說,歌舞片的劇情盡量單純,玩的是歌舞的功夫。 這也是我說《馬戲之王》棒極了的原因。

最讓我嘆為觀止的是兩場舞蹈。 一場是巴納姆在酒吧說服菲利普合作,這是兩個男人的舞蹈,說的是友誼。

在那一刻,兩人是酒吧這個小世界的上帝。一切都為我所用,酒吧的櫃檯、酒杯,都隨著他們的舞蹈和歌唱而活了起來,隨著兩人的韻律而舞蹈。

嗯,道具和演員一起完成舞蹈。

舞蹈和音樂也在敘事,隨著洽談的深入,兩人情緒的變化,舞蹈越來越默契,歌聲越來越柔緩。

這是歌舞片獨此一家的魅力。

另一場歌舞是菲利普向飛人少女安表白,這是一男一女的舞蹈,說的是愛情。

那個時候,黑白通婚仍屬大逆不道,但白人菲利普最終還是決定向黑人妹子表白。 這場舞蹈發生在還沒有演出的馬戲表演場所,空間和道具方面,有了得天獨厚的優勢,尤其醒目的是飛人少女空中環套的使用。

兩人的舞蹈是一場上天入地的追逐,也是衝破世俗的一次次起飛。空間移動,線索清晰,貫徹堅決。身體柔美,音樂空靈,情緒豐盈。

歌舞片對攝影的要求極高,尤其是本片中馬戲團誇張的服裝顏色,更是對攝影形成干擾。

《馬戲之王》透視感極強,攝影機對光的捕捉和閃避堪稱範本,整體呈現出一種令人迷醉的油畫感。

鏡頭移動一直是歌舞片所長,《馬戲之王》的鏡頭是有生命的,高昂時的靈動,低沉時的滯緩,事故發生時,上第一般的俯視。

最重要的是,《馬戲之王》秉承了黃金年代的歌舞片精神。

簡單說就是 人在唱歌,而不是技術在唱歌。人在跳舞,而不是攝影機在跳舞。


《馬戲之王》作為一部歌劇片,註定曲高和寡,票房的不如意確實是可以預期的。相比於用歌舞來刻畫人物展開劇情的歌劇片,人們也往往更願意去接受平常商業片的敘事方式。

但這並不妨礙《馬戲之王》這部影片的質量,喜歡的人自然會很喜歡這部電影。電影的燈光效果宛若舞台劇,夢幻的打光讓我一度想起了杜琪峰的黑幫電影,但無疑前者做得更為出色。

而電影的敘事節奏也異常得快,依託歌舞的形式來帶動劇情發展的好處便是如此,貧窮的父親去世,小男孩找到第一份工作,小男孩長大帶著曾經的小女孩離家奔赴遠方,這些時間跨度可以說非常大的事件,通過主人公的吟唱來敘說,便顯得毫無突兀之感,整部電影的情節發展顯得非常乾淨利落。

電影最大的亮點還是它的歌舞,非常好聽,氛圍渲染恰到好處,而且設計非常的巧妙,最為經典的是巴納姆在酒館拉菲利普入伙的那一場戲,各種道具,各種舞蹈動作,包括將兩人的對話改編成歌詞的吟唱,每一步的設計都是那麼的精準,以至於呈現在觀眾的面前,就是一場渾然天成的音樂秀,不得不佩服好萊塢在這一方面的工藝水準,遠遠勝過國內電影。

除此以外,電影里的演員演技也都非常厲害,無論是狼叔休·傑克曼,還是扎克·埃夫隆,米歇爾·威廉姆斯 ,以及無數的配角,他們細緻到面目微表情的表演,舞蹈動作,歌唱,都很難讓人挑出什麼毛病,每一個人的表演看起來都非常舒服。

至於電影的主題,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這兩種文化之間的斷層與代溝是影片想要注重表現的內容,更為深入地挖掘之下,是不同階級的人之間存在的傲慢與偏見,以及為了彌補這之間的差距而不斷追逐,忘記初心的主角告訴我們的:事業和家庭,兩者之間需要一個平衡。

《馬戲之王》如果說有什麼不足的話,大概就是節奏過快,導致情感鋪墊過少,完全靠歌舞來渲染煽動觀眾情緒,多次渲染之後,反而讓觀眾有了一種疲倦的感覺,這樣靠歌舞來帶動氛圍的情節少用一兩次,或許整體觀感上會更好。

(文/星夜行,悟空問答簽約作者,本文為原創作品,嚴禁擅自轉載,一切侵權行為被發現,默認侵權者願意接受千字千元的索賠。)


根據馬戲大亨巴納姆經歷的改編,《馬戲之王》卻並非一部傳統意義上的人物傳記電影,歌舞劇的華麗驚艷成為了其另闢蹊徑的亮點所在,可遺憾的是電影在劇情上不但同原本的真實南轅北轍,一味的迎合好萊塢主流價值,劇情節奏上更是枯燥乏力。

如果單將《馬戲之王》作為一部歌舞片來看的話,它是尤為出色的,無可挑剔的場景調度、華麗的服裝道具,以及餘音繚繞的音樂,在《馬戲之王》里處處都可以看到其在歌舞編排上所下的功夫,甚至於不少鏡頭都令電影有著堪為一部好萊塢佳作的氣質,然而電影在眼花繚亂的歌舞外衣之下,所難掩的是其內在的貧瘠,隨著劇情的發展,電影非但未能將愛與夢想賦予何般形態,反而變的虛無縹緲了起來。

《馬戲之王》雖然源於真實,但相比於真實的巴納姆,他貪婪狡詐的生平,電影為了禮讚愛與夢想,給巴納姆的人生粉飾了太多虛假的美好,這令整個故事在伊始其實就儼然失去了真實的奠基,而電影由此用巴納姆幾個事件節點所串聯的起承轉合,也完全忽視了去鋪墊於人物情感,這就造成了其即便有著「狼叔」休·傑克曼的主演,也無法使電影中作為主人公的巴納姆生動起來,甚至於電影自始至終都沒有一個能打動人心的人物。

在虛假且匱乏人物情感的境況下,用音樂喧賓奪主於劇情的做法,最終令只電影是淪為了一部超長華麗的MV,而導演寄望由此突顯的愛與夢想的主旨,其實也並沒有一個真正的著力點,電影所構建的夢想只是如同泡沫般的存在,一戳即破,從導演到演員所有人都只是非常生硬的為了做出一個符合奧斯卡價值理念的命題作文而努力,然而這種做法反而使電影迷失了什麼才是其自身的本質,《馬戲之王》既沒有對現實醜惡的抨擊鞭笞,也沒有為一個愛與夢想的虛幻童話注入真摯的情感。

一部電影並不會因其有著美輪美奐的外衣和高尚的標榜便能打動人心,《馬戲之王》就是最好的例證,它有著一部佳作的所有基因,然而最後獻給觀眾的只是一個華麗而又蒼白的童話。

個人評分:6

文/夢裡詩書


首先,這部電影只是首周票房撲街,然後成功逆襲,北美票房1.4億,全球票房已達3億左右、相對八千萬的製作成本,已經成功收回了成本,也已經遠遠超出了官方預期。具體可以到豆瓣或者維基百科上搜索想關條目。儘管影評人對這部電影評價不高,但這並不影響觀眾的熱情,imdb上的評分已經是8分左右了。其次,歌舞片在國內本來就不算是大眾口味的影片,就連去年的音樂之城和之前的如果愛票房也不甚理想,所以馬戲之王在國內的票房的確是不樂觀。不過如果你喜歡歌劇的話,花一張電影票的錢去影院欣賞一場視聽盛宴也挺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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