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好,本週題目如下:

 

甲與乙共騎機車,路過某檳榔攤,見店內只有女子 A,遂共同決意取財。乙坐在未熄火的機車上等待,

甲入店內假裝買飲料,趁 A 轉身拿東西時,取走桌上 2000 元和手機一支往外跑。A 隨即追出店外,

甲、乙已逃離無蹤。隔日,乙持取得之手機至當鋪典當,得款 2000 元,並與甲平分。

依實務見解,甲、乙共同成立何罪?

 

老師及小幫手話:#重要

1.上週的考題有故意錯誤的基本考點,以及正犯的錯誤是否可以適用於共犯的爭論,最後要小心輾轉教唆的考點喔。

2.參與改題的同學也越來越多,老師會盡可能在時間內回覆給同學,請大家多點耐心喔。

3.本週題目及答案最晚於9/7日2300前繳交,有改題的同學請準時以LINE回傳繳交,逾期不受理 by 小幫手。.

4.老師希望大家還是能夠養成每天練習題目的手感,參與改題服務的同學,並不侷限於老師每週po文的題目,也可以自己附上題目以及答案,

老師會盡量於三天內回覆,最晚於禮拜天之前將改好的題目回傳給同學,讓大家至少每個禮拜有練習一次的手感。

5.記得將粉絲專頁加入追蹤中,才能第一時間收到每個禮拜的題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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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目前有提供刑法改題服務,有意願者請私訊王元刑法雲端教室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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