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原信托吞60萬元罰單苦果 消除風險混改或是一招)

■本報記者 李亦欣 

3月20日,銀監會再次披露2張信托公司的罰單。此次被處罰的對象是中原信托,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分彆是“以固有財産與信托財産進行交易”和“未按監管要求計提撥備”。

有業內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錶示,“固信交易”違規或與項目風險兌付有關,而“未按監管要求計提撥備”中,若是少提撥備可能導緻財務報錶失真,隱藏瞭風險資産。因為名義上的資産(對於金融企業而言主要指貸款)實際已經發生瞭重大損失,或有很大可能損失,卻不記提撥備,還按照資産原值記賬,就會導緻高估資産。

值得關注的是,中原銀行(與中原信托一樣,由河南投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董事長竇榮興近期錶示,今年要對中原信托進行混改,以市場化的手段來消除金融風險。中原信托第二大股東中原高速此前也曾發布公告稱,中原信托擬采取增資擴股的方式實施混閤所有製改革,引入國內優秀的單一戰略投資者。有業內人士認為,對於中原信托來講,引入優秀的戰略投資者並混改,或是使其業績提升的有效方式。

審慎經營與信托業務

仍是監管重點

今年以來,銀監會已經開齣9張罰單,金額共計達到330萬元。引起《證券日報》記者注意的是,其中有2張罰單是由河南銀監局開齣,被處罰對象則是中原信托,2張罰單的罰款金額均為30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分彆是“以固有財産與信托財産進行交易”和“未按監管要求計提撥備”。作齣處罰的時間是2月24日。

為保證信托財産的獨立性,信托公司應對公司固有財産和信托財産單獨建賬、單獨管理。信托公司的固有財産和信托財産之間的關聯交易一直受到嚴格監管。《信托公司集閤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計劃,不得以固有財産與信托財産進行交易。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中原信托因“固信交易”被罰,可能與信托項目兌付有關。

而另一張罰單處罰原因是“未按監管要求計提撥備”。根據《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中所指的撥備,是指金融企業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産計提的準備金,包括資産減值準備和一般準備。其中第五條指齣金融企業應當在資産負債錶日對各項資産進行檢查,分析判斷資産是否發生減值,並根據謹慎性原則,計提資産減值準備。對發放貸款和墊款,至少應當按季進行分析,采取單項或組閤的方式進行減值測試,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據某信托公司中層人員對本報記者錶示,未按監管要求計提撥備,有兩種情況:多提撥備,沒有不良影響,不過其目的可能是隱藏利潤;而少提撥備,則可能導緻財務報錶失真,隱藏瞭風險資産。因為名義上的資産實際已經發生瞭重大損失,或有很大可能損失,卻不記提撥備,還按照資産原值記賬,就會導緻高估資産。

觀察今年開齣的9張罰單,單獨或結閤其他法條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罰單就有6張,而信托業務也是監管層關注的重點。萬嚮信托、天津信托等公司“違規要求提供擔保”、“資金池信托業務新增非標資産入池”、“地方融資平颱貸款業務未直接對應項目”、“證券信托結構化比例超過法定上限”等違規事由,亦是近年來監管部門多次提示的信托業務風險重點。

中原信托

混改進行時

除瞭針對中原信托做齣的處罰,中原信托另一引人注意的消息則是關於混改。全國政協委員、中原銀行董事長竇榮興在今年兩會政協經濟界彆小組會議上錶示,今年要對中原信托進行混改,以市場化的手段來消除金融風險。

資料顯示,中原信托目前的第一大股東為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6.43%,中原信托國有資本持股總計超過87%。中原信托2017年未經審核最新財務數據顯示,主要業績指標實現小幅增長。2017年實現淨利潤7.61億,同比增長2.15%;營業收入17.58億,同比增長17.51%,其中信托收入12.33%,同比增長14.27%,投資收益4.27億,同比增長23%。主要經營指標位居行業中遊。

此前,中原信托第二大股東中原高速發布公告稱,中原信托擬采取增資擴股的方式實施混閤所有製改革,引入國內優秀的單一戰略投資者。公告稱,鑒於增資對增資方、增資金額的要求,中原高速放棄本次增資擴股優先認購權,增資擴股後,公司持有中原信托的股份比例將從31.91%下降至18.61%。有業內人士認為,對於中原信托來講,引入優秀的戰略投資者並混改,或是使其業績提升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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