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等再審一案回顧——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顧雛軍案具備疑難複雜案件的所有特徵。”辦公室裏,司明燈打開兩個約長一米高兩米的保險櫃,櫃子裏整齊地堆滿顧雛軍案的書證材料。

  從顧雛軍案啓動再審到宣判,包括司明燈在內的再審合議庭成員一直反覆研讀、甄別這些材料。

  4月10日這天上午,顧雛軍案再審公開宣判。判決對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兩項罪名予以撤銷,對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9年4月10日,顧雛軍等再審一案庭審現場。胥立鑫 攝

  爲什麼部分改判,部分維持?

  “用證據說話。”司明燈拍了拍手中的材料。

  涉產權案件再審,萬衆矚目

  劉艾濤接到通知進入顧雛軍等再審一案合議庭時,倍感壓力。在他看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背景下,顧雛軍案有着舉足輕重的意義。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發佈,明確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將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確定爲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任務。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依法再審張文中、顧雛軍等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

  三起案件,萬衆矚目。

  在公衆眼裏,這三起案件不僅僅意味着權利個體能否接受公平、公正審判,它們寄託着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各界依法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強烈訴求。

  提審顧雛軍案的任務交給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裴顯鼎,曾任民四庭庭長、現任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張勇健,審監庭副庭長羅智勇,以及司明燈、劉艾濤兩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顧雛軍案法律關係複雜交織,涵蓋專業知識極廣,合議庭的配置有着特殊考慮。”羅智勇介紹,合議庭集結了刑事審判專家、經濟類案件審判專家,以及曾參與聶樹斌案等重大案件再審工作的專家。

  第一次參與閱卷,劉艾濤看到原審200多本案卷鋪滿了一整張桌子,其中內容涉及公司登記、公司運營、資本運作、改制收購、營銷模式、財務會計、資金流轉等多個方面。

  爲了解決專業性問題,法官們在不泄漏案情的前提下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會計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多方請教。爲了解家電銷售模式,法官們專程走訪了中國家用電器協會。

  2018年的春節,合議庭成員們過得很忙碌。從1月底開始,法官們相繼約談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走訪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辦案人員、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等案件相關人員,各項工作緊鑼密鼓展開。

  2018年5月18日,合議庭組織召開庭前會議。“就回避、非法證據排除、提交新的證據材料、申請證人出庭等事項充分聽取檢辯雙方意見,爲開庭做足了準備。”劉艾濤介紹。

  全案錯全案糾,部分錯部分糾

  2018年6月13日,顧雛軍案再審開庭。庭審從上午8點30分持續到半夜近12點,第二天繼續開庭。

  “124份雙方有爭議的證據和10份新證據的充分質證,9個多小時的法庭辯論,兩天近30個小時的庭審圖文直播,真正讓庭審實質化落到了實處。”回憶起庭審細節,羅智勇記憶猶新。

  憑藉精彩的法庭辯論和審判長超強的駕馭法庭能力,這場庭審被譽爲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

  庭審結束了,判決卻一直未出。

  “我們慎之又慎。”羅智勇說。考慮到案件的複雜性和重大社會影響,合議庭力求審慎處理好每一個細節。

  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等人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對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兩項罪名予以撤銷,對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盧建平用“深耕細作”四個字評價此次判決,“顧雛軍原審三個罪名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做到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經評議,合議庭認爲虛報註冊資本和故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兩項罪名原審被告人都實施了相關行爲,但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證據不足等,不構成犯罪。

  “按照從舊兼從輕原則,顧雛軍案一審宣判前相關法律法規發生了有利於被告人的變化,應該對被告人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重新進行評價。同樣,按照證據裁判原則,只有現有的證據能夠證明符合刑法規定的構成要件,才能夠追究刑事責任。”司明燈說,在評議過程中,合議庭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依法糾錯、罪刑法定。

  顧雛軍案原審第三項罪名沒有撤銷,但量刑減輕了。

  判決指出,顧雛軍所犯挪用資金罪涉及兩起事實,其中顧雛軍、姜寶軍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給揚州格林柯爾,合議庭認爲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適用法律錯誤,不應按犯罪處理。但原審認定顧雛軍、張宏挪用科龍電器2.5億元和江西科龍400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以事實爲依據,讓證據來說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表示,保護民營企業家產權首先要依法,不能搞“一刀切”。“要堅持實事求是,全案錯了全案糾,部分錯了部分糾,沒有錯就不糾。”

  以事實爲依據,判決經得起歷史考驗

  “正因爲不是再審全案無罪,才顯得意義不凡。”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律師協會會長尚倫生說。

  尚倫生現場旁聽了庭審和宣判,他認爲刑事訴訟的再審應當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實事求是、有錯必究。“如果原判本來是對的,法院爲了應景而‘糾錯’,那不是糾錯,而是通過再審製造錯案。我們不能期待法院把正確的判決撤銷,也不能期待法院把有罪改爲無罪。”

  “顧雛軍案的再審判決體現着眼於企業家的權益,堅持司法爲民和公正司法的理念,堅持了實事求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則。”現場聽完判決,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秀梅感受到對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平等保護日益增強。同時她也強調,依法保護的是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盧建平認爲,顧雛軍案再審判決向社會大衆特別是企業家傳遞了強有力的法治理念,“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公司設立、運行、管理、治理,各個環節都要依法合規。”

  “錯了的要旗幟鮮明、毫不猶豫地糾正,但確定構成犯罪的要嚴格依照法律裁判。”羅智勇相信,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判決會經得起歷史考驗。

  經過3個多月時間逐字逐句打磨斟酌,由合議庭全體成員共同討論完成的判決書共計2萬多字,正接受着社會各界的審視目光。

  剛剛拿到已故丈夫的無罪判決書,郭潤萍泣不成聲。“九泉之下,他可以瞑目了。”這一天,距離原審被告人劉義忠因病去世,過去了7年。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撤銷了顧雛軍案原判對原審被告人姜寶軍、劉義忠、張細漢、嚴友鬆、晏果茹、劉科的定罪量刑,宣告上述人員無罪。

  宣判後,合議庭向顧雛軍等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送達了再審判決書,並就有關問題進行了釋明。後續的國家賠償等工作將依法進行。

  “我一直期待着今天的到來。”原審被告人晏果茹自始至終堅信自己會有平反昭雪的一天。“感謝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決策,如果沒有這個大背景我們可能還要等下去。”這幾年,他切身感受到中國法治進程正在加速前進。

  郭潤萍和晏果茹都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一定會到來。

  記者:孫航

  攝影:胥立鑫

  來源:人民法院報

  編輯:魯婧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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