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4日電)宜蘭縣頭城鎮長曹乾舜在民國107年LED路燈採購案中,涉向廠商收賄新台幣300萬元,4次以茶葉袋包裝行賄,其中3次竟直接在鎮長室收賄,全案偵結,檢方今天依貪污罪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內容,專門引薦國內廠商投標政府LED燈案的莊姓男子,由於為打進宜蘭市場,在得知頭城鎮將進行金額共3200萬元的LED路燈採購案,陸續找上宜蘭在地人士且是某救難協會理事長的邱姓男子,以及莊男胞妹及廠商等共5人幫忙。

邱男在某場餐會上向曹乾舜表示,只要頭城鎮公所讓其屬意的科技公司得標,將給曹乾舜300萬元現金,曹乾舜於是暗示下屬以特定公司的產品資料進行標案規格規劃,而某科技公司最後也順利取得標案。

廠商除取得標案金額的6成,其餘1成5是包商工程款,另以「設計規劃費」名義給莊男2成5共約800萬元,供作打點地方及行賄所需的金錢,莊男則透過邱男轉交賄款300萬元給曹乾舜。

檢方調查,邱男共分4次將用茶葉袋包裝的賄款交付曹乾舜,其中3次竟直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曹乾舜等6人。(編輯:張雅淨)1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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