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圖/ETtoday資料照)

▲男子連喝2攤,撞死高三生。(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去年發生一起酒駕撞死人的案件,28歲的林姓男子連續到2家酒店飲酒狂歡,接著開車返家,卻在路上撞死18歲的欒姓少年。法院審理後認為,應該判處林男6年8月的有期徒刑。不過,林男感到不服,認為其他案例都判得比較輕,憑什麼他要被關這麼久,因此提起上訴,全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5月5日,林男與朋友在前鎮區連喝兩攤後,獨自駕車離去,卻在行經中山二路時,撞上與朋友外出騎腳踏車的欒姓少年,導致對方倒地不起。不過,林男犯案後,並未停下處理,而是選擇開車逃逸,跑到女友的住處睡覺。

▼28歲男酒駕撞死高三生。(圖/ETtoday資料照)

▲18歲男遭酒駕撞斃。(圖/記者賴君欣攝)

林男躲藏16小時後,自知法網難逃,5日晚間7點主動投案,不過因為時間過長,酒測值為0。警方訊後依肇逃至死、過失致死等罪將林男移送。

林男審理時認罪,與欒姓少年的家屬以300萬元的金額和解。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判定,林男設籍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案發後曾有逃亡躲藏的事實,因此判處6年8月有期徒刑。

不過,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林男得知刑期,感到相當不滿,認為其他類似的案例都判得比較輕,憑什麼他要被關6年8個月,違反比例原則。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酒駕造成傷亡的事件頻傳,社會輿論常常覺得「判太輕」,因此沒有採納林男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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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認為,跟其他人比起來,他被判得太重了。(圖/ETtoday資料照)

▲18歲欒姓高中生凌晨騎腳踏車,遭林姓駕駛酒駕撞擊後送醫不治。(圖/記者賴君欣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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