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人。(图/ETtoday资料照)

▲男子连喝2摊,撞死高三生。(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高雄市前镇区去年发生一起酒驾撞死人的案件,28岁的林姓男子连续到2家酒店饮酒狂欢,接著开车返家,却在路上撞死18岁的栾姓少年。法院审理后认为,应该判处林男6年8月的有期徒刑。不过,林男感到不服,认为其他案例都判得比较轻,凭什么他要被关这么久,因此提起上诉,全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9年5月5日,林男与朋友在前镇区连喝两摊后,独自驾车离去,却在行经中山二路时,撞上与朋友外出骑脚踏车的栾姓少年,导致对方倒地不起。不过,林男犯案后,并未停下处理,而是选择开车逃逸,跑到女友的住处睡觉。

▼28岁男酒驾撞死高三生。(图/ETtoday资料照)

▲18岁男遭酒驾撞毙。(图/记者赖君欣摄)

林男躲藏16小时后,自知法网难逃,5日晚间7点主动投案,不过因为时间过长,酒测值为0。警方讯后依肇逃至死、过失致死等罪将林男移送。

林男审理时认罪,与栾姓少年的家属以300万元的金额和解。不过,高雄地院审理后判定,林男设籍酒驾致人于死、肇事逃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案发后曾有逃亡躲藏的事实,因此判处6年8月有期徒刑。

不过,根据《联合新闻网》报导,林男得知刑期,感到相当不满,认为其他类似的案例都判得比较轻,凭什么他要被关6年8个月,违反比例原则。不过,法院审理后认定,酒驾造成伤亡的事件频传,社会舆论常常觉得「判太轻」,因此没有采纳林男的说法。

►比周年庆还低!~史上第一「湿敷神水」终于补货了~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林男认为,跟其他人比起来,他被判得太重了。(图/ETtoday资料照)

▲18岁栾姓高中生凌晨骑脚踏车,遭林姓驾驶酒驾撞击后送医不治。(图/记者赖君欣翻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