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

答主老家廣東河源市的,2011廣州上的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廣州工作。男朋友老家湖南的, 2013年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深圳工作。兩人2015年底認識2016年年中男友為了追求我放棄了深圳的好工作,選擇來了廣州發展(這個我一直很感恩嘻嘻),目前兩人都在廣州工作,我們關係一直很好。2017年上半年的時候,兩個人感情基本穩定下來,加上我們周圍的人都陸續都買房了, 看著房價越來越貴,我跟男友商量了下,兩個人湊湊,也就打算入手一套。(我們家庭都比較拮据,雙方家庭都沒有辦法提供任何支持的,全部要靠我們自己來)

首先男友很喜歡深圳 他想買深圳 但是我們太窮 實在買不起哈哈 然後廣州也不行,因為我們兩個在廣州的社保都不滿五年, 我們在這裡也沒啥親戚,好的地段也買不起(重點還是我們窮哈哈)。

然後我們考慮了周邊的東莞,因為是第一套,兩個人暫時也還用不上,考慮用來投資,當時覺得周邊城市中東莞不錯,想入手一套。無奈我們兩個人都不在東莞工作,沒有東莞一年社保買不了。這時候我男友問 :要不先買了就把房子寫在他小姑或者他姐姐名下(她們都在東莞工作好幾年),到時過幾年轉手寫我們名下。我當時想了想回了句:我買的房子只能寫我們兩個人名字,不然我寧願不買。

怎麼說,有人可能覺得沒必要計較 分得這麼清楚。事實上,一是當時我還沒深入的接觸過她們,我對她們並不了解。二是我認為買房終究不是小事,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買房過戶等等問題終究會麻煩到別人,我希望自己能解決的事情自己解決,我也不希望因為買房的事情, 影響到我們的感情。這是我最看重的。

男友很好,後來就再沒提過寫親戚名字的事情。

後來下半年 我們兩個一起出錢在另外一個周邊城市付了首付買了套房(男友出的大頭 ),簽合同的時候,男友提議房產證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就行,我沒說話,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後面銀行貸款補寫貸款人的時候,因為我男友當時正準備創業暫時沒有公司掛靠,要重新弄收入證明,而且我的收入證明也完全符合一人貸款,所以銀行建議貸款人上只寫了我的名字即可,我就只填了我的名字。(銀行流水和收入證明,個人月收入是月供的2~3倍即可只填一個貸款人,否則需要兩個人)

現在每月五千多房貸 ,男友出三千多 ,我出兩千,雙方都沒什麼壓力哈哈哈。(一起還房貸是我提出來的,因為我覺得生活是兩個人的,日子也是兩個人過的。)

關於買房沒有名額,要不要寫親戚名字,是我的話,起碼現在我不會,因為我分得很清,誰買的就寫誰。當然 如果我以後發大財了,格局大了,看事情不一樣了,不排除我會寫哈哈哈哈


不會,寧願不買房


不會 人都有貪心 如果是父母可以考慮


這得是多好的關係才願意寫親戚的名字啊,如果是我應該不願意


不會。怕以後扯皮拉筋。


不一定,可以協議。諮詢律師


呃……無法回答,沒遇到過,無法換位思考。


不會,會有風險,


不會,而且千萬不能。


不會,永遠不要小瞧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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