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没有权利去痛恨日本?

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四十周年,老夫以自己过去的一次经历来作为参与纪念活动的表现形式。虽然环境已经不太适合了,但毕竟也是过往历史的一个记忆;事实上,就中日关系的走向来维系中国安全利益的问题,老夫曾在大公报发表过相关文章。遗憾,老夫「极具创意」的建议未能获得重视及采用。 老夫微博中,展示有与村上富市及日本驻华使馆书信往来的内容。


泻药。不明白为什么被邀约了,哈哈。我知识储备有限,对宏大的命题总是不知所措,所以就只能说「看待」二字吧。这里刻意忽略不谈因果,只说日常情况的话,那么该怎么看待这种人完全看其与我本人的关系了。关系最近的人我可能选择探讨,在相互不伤自尊的前提下,说实话挺难,所以也可能主动回避。关系较近的人一直到较远的人,我适当的予以打断而切换话题。完全不认识的人包括网上,确实没时间争议甚至没精力面对,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算了。
痛恨是个人权利,没人不能恨,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控制住情绪保持理智
在我看来这是很正常的,当我看完《南京!南京!》的时候心里只有日本人的可恶,和把他们千刀万剐的想法,这也是对祖国的一种热爱吧!
个人选择不予置评。

还有别白费力气了,毕竟主旋律是「一衣带水,友好睦邻」


以前它强势的咄咄逼人,现在走下坡路了呼吁和平。其实大部分人心里并不是恨,只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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