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料者稱,陳淑莊離開時腳步浮浮似微醉。

【星島日報報道】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共四十多人,四月二日深夜於深水埗一間酒吧聚集,涉嫌違反「限聚令」,陳淑莊事後指自己去開會應獲豁免。特首林鄭月娥前晚於社交平臺重申,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們認為的議員職能,都不在豁免的範圍內。陳淑莊則拒絕認錯,更指事件反映條例有不清晰的地方,政府應該多作澄清。有巿民則向網媒報料,稱自己與朋友當晚直接入酒吧內光顧,而且目睹陳淑莊「一檯人逼逼飲酒講野」,質疑對方說法不確。

陳淑莊早前曾在社交網站聲稱自己當晚是去開會及沒有飲酒,林瑞華亦稱酒吧已下半閘停止營業,所以並非《禁聚規例》指定的「公眾地方」。但《巴士的報》昨日報道,投訴陳淑莊等人涉嫌酒吧羣聚的市民再次爆料,直指有關說法不確。報道引述該名報料市民講述事發經過,指四月二日深夜,報料者曾與朋友到深水埗大南街Hands酒吧飲酒,當時酒吧相當逼人,三十多人擠在四、五百呎的地方,氣氛熱鬧。報料者稱,涉事酒吧雖然已下半閘,但街外人稍一低頭就可內進光顧。

對於林瑞華在社交網站撰文反駁,指當時酒吧已下半閘停止營業,更張貼「Private」告示,並已移離客人及隔開會議範圍,報料市民向《巴士的報》形容上述說法「好離譜」。他指出,雖然當時無留意大閘外有無貼出「Private」告示,但自己與朋友可隨意入內光顧,肯定酒吧有營業,完全不「私人」,自己身為客人亦沒有被「移離」,因此認為酒吧停止營業的說法不確。

報道又引述報料市民指,陳淑莊約晚上十一時二十分到場,酒吧內有顧客認出她,亦有人舉起手機拍照。報料市民又稱,自己坐得遠,不知陳淑莊與其他人的討論內容,但表示對方是「坐一檯人逼逼飲酒講野」,外觀似飲酒閒談多於開會。至十一時四十分,有警察到場勸喻疫症期間不要聚集太多人,後來酒吧內飲食的客人陸續結帳離開,報料者稱,混亂中陳淑莊在深夜十二時左右離場,離開時腳步浮浮似微醉,期間亦有人認出她與林瑞華,更有指:「他就是那個想出來選的林瑞華。」報料人表示林瑞華稱警方沒有勸喻也非事實。

陳淑莊早前曾於社交平臺回應,稱自己當時正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處理市民的申訴,並就召開記者會一事作討論,指「為執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是獲得豁免的,更澄清「開會唔飲酒」。

不過,繼政府表明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不獲豁免,特首林鄭月娥前晚又再於社交平臺特別提到,有關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雖然訂明「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羣組聚集」可獲豁免,但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們認為的議員職能,都不在豁免的範圍內。

陳淑莊昨出席立法會特別財會時再被追問,她重申當日酒吧已「下半閘」關門,是一個私人地方,而自己正與業界開會,認為屬於豁免範圍。她又指,事件反映條例有不清晰的地方,政府應該多作澄清,「最重要是那天下了閘,是一個私人地方,如果根據那條規例3(1)是不合適,即是不適用。條例有些大家不清晰的地方,譬如議員要在外工作,或者電視臺要在外拍攝等,這些是否完全不獲豁免呢?我覺得在這些地方,政府可以多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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