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該酒吧當時已「下閘」,屬於私人地方,認為根據規例應獲得豁免。

陳淑莊在酒吧出席一個超過4人聚會,涉嫌違反政府限聚令。資料圖片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共40多人,本月2日深夜於深水埗酒吧聚集,涉嫌違反「限聚令」。陳淑莊今日回應事件時表示,相關條例有不清晰的地方,政府應多作澄清。

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共40多人,本月2日深夜於深水埗酒吧聚集。資料圖片

陳淑莊出席立法會特別財會時表示,立法會早前因應疫情,早於上月已實施晚上8時關門的措施,因此議員需要在外工作。她又指,該酒吧當時已「下閘」,屬於私人地方,認為根據規例應獲得豁免。她亦指,當時在該酒吧內與受影響的酒吧及飲食業界人士開會,瞭解禁酒吧營業對業界的影響,並指自己早前發出的聲明已清楚解釋事件。另外,她亦指,事件反映相關條例有不清晰的地方,並認為政府應多作澄清,避免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左)及黨友林瑞華(右)共四十多人,四月二日深夜於酒吧聚集,涉嫌違反「限聚令」。

陳淑莊早前指,特區政府本月2日突然宣佈要求酒吧本月3日晚上6時後全面停業14天,她即晚與受新措施影響的飲食業人士包括林瑞華開會,籌備翌日早上10時半在立法會舉行的記者會,回應該新措施。她又指,當時酒吧並無營業,所以並非法例定義禁止聚集的公眾地方,並指自己以議員身份開會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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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凌晨則在網上發文時提到,有關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雖然訂明「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羣組聚集」可獲豁免,但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們認為的議員職能,都不在豁免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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