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聚會中包括陳淑莊的公民黨黨友林瑞華。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疫情肆虐下,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共四十多人,日前到酒吧聚會,涉嫌違反「限聚令」,惹起公眾關注,兩人事後辯稱酒吧當時沒有營業屬私人地方,陳淑莊事後更發聲明指當時以議員身分開公務會議,可獲豁免;不過,政府發言人昨晚回應傳媒查詢時表明,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無論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羣組聚集;意味陳等人當晚活動有違反「限聚令」之嫌。前特首梁振英亦質疑陳的辯解,其創辦的「803基金」更公佈懸紅二萬元,給予舉報人提供有關當晚聚會的未公開證據。另有議員強調開視像會議更能防疫,質疑陳淑莊等未有盡力減低病毒傳播。

有消息人士日前向《東周新聞網》爆料,指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黨友林瑞華等四十多人,上週四(二日)深夜在深水埗大南街一家酒吧聚會,涉嫌違反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逾四人聚集的規例,其間警方接投訴曾到場瞭解,陳淑莊其後被拍得似帶醉乘的士離去,事件引起公眾質疑。她事後發聲明指當晚酒吧沒有營業屬私人地方,自己亦以議員身分出席開會,可獲豁免。

  林瑞華昨回應本報查詢時稱,當晚與約四十名酒吧業界人士開會討論酒吧禁令,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場提供支援,當時沒有留意在場人士是否以四人一桌,以及是否保持適當距離,亦指曾考慮以親身見面以外的方式開會,但因情況緊急而在酒吧會面,強調當時酒吧已拉閘,認為屬私人地方。林又指其回應與陳淑莊前晚聲明一致,即是次會面屬公務會議。但有現場消息稱,警員到場瞭解時,酒吧負責人向警員報稱舉行股東大會,與舉行公務會議說法有異。

  不過,政府發言人昨晚回應傳媒時則表示,《規例》的附表一列明十二項被豁免的羣組聚集,其中一項為「為執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責任而進行的羣組聚集」;另一項則為對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羣組聚集」。然而,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羣組聚集。

此外,政府發言人還表示,如在當時情況下,公眾人士仍有可能進入酒吧範圍,該酒吧即可能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有關的規例亦對其適用。

  前特首梁振英昨晚在facebook代表「803基金」就事件懸紅,不開名暗批陳淑莊等四十多人「罔顧傳播疫症風險,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任何人如能提供當時聚集而未經公開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兩萬元」,並留下聯絡方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立法會議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在抗疫關鍵時期應以身作則,盡量減低社區爆發風險,並強調市面有不少視像會議程式,疫情下國家元首都利用科技遠距離開會,不但符合衛生,而且亦可處理公務,質疑陳淑莊沒必要聚眾開會,未有盡力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網媒《巴士的報》引述一名法律界人士指,涉事酒吧當晚是「半拉閘」,但其他人稍一低頭就可以入內,質疑並非「關門聚會」,而且警方查案時未必立即拘捕,到場調查後隔一段時間才起訴亦是常見事情,當場沒有拘捕不等於他們沒有違法,質疑他們發出噪音擾民,同時違反「限聚令」。

  警方發言指,四月二日晚上十一時四十四分,警方接報指大南街一酒吧有逾二十人聚集,人員到場後,負責人聲稱該酒吧當時並非營業,而是用作舉行會議,人員向在場人士發出勸喻,其後負責人及其他人士留在處所內並把捲閘關上,案件列作投訴。

  本身是火鍋店老闆的林瑞華,去年牽頭成立中小企食店聯盟,並組織民間登記隊,派出百名義工走訪十八區,呼籲食店登記成飲食界選民,劍指立法會飲食界功能界別,今年一月更加入公民黨,有意得到對方支持參選,挑戰現任業界代表張宇人。林瑞華最近經常和陳淑莊「拍住上」,四出活動爭取支持,日前他們反對政府早前提出的「禁酒令」,圖搶酒吧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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