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認為,要堅守初心,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基本法》頒布三十週年,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形容,「一國兩制」在香港已進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矛盾逐步顯現,尤其去年修例風波中,發生大量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許多深層次問題處於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要時期,他強調只有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相應執法力量,才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同時,要特別加強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香港《基本法》於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及正式頒布,在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特區成立當天起生效,以法律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重要理念。

中聯辦網站昨刊出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的撰文,他表示,香港回歸二十三年來,在《憲法》和《基本法》保障下,特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獲充分保護,民主政制穩步推進,經濟保持平穩增長,有關競爭力、方便營商程度、法治和自由指數等均名列世界前茅。

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一直有效行使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特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二○一六年釋法,有效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加上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依照《基本法》及相關解釋,在涉及「港獨」分子參選和宣誓問題的多個案件中作出判決,以及特區政府依法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對維護《基本法》權威和香港法治發揮積極作用。

駱惠寧提出,「一國兩制」偉大實踐已進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尤其在去年反修例風波中,發生大量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許多深層次問題都到了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要時期。他引用「咬定青山不放鬆」、「任爾東西南北風」,在應對「一國兩制」實踐中面臨的各種困難和挑戰時,要堅守「一國兩制」事業初心、堅定《憲法》和《基本法》制度自信,「不為一時之曲折而動搖,不為外部之幹擾而迷惘」,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他說,要堅守「一國兩制」事業初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是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其一,他說:「如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得不到維護和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求,也是特區根據《基本法》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只有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相應的執法力量,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幹預香港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才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

駱惠寧又指,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完善中央對香港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進一步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同時,要加大香港社會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特別是針對公職人員和青少年,以增強港人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他表明,「《基本法》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創造性傑作」,全面準確貫徹實施「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是確保「一國兩制」偉大實踐行穩致遠的不二法門。

特首林鄭月娥則在報章撰文指,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於《基本法》的實施下獲得充分保障,例如二○一九年香港有超過一萬一千次公眾遊行和集會,是九七年的十倍,「足證市民所享有的自由有增無減」。

但她引法庭裁決指,上述的自由並非絕對,市民行使自由時,須同時尊重他人及受法律約制,「若只是強調個人權利而不顧及守法,人們很容易自以為是………社會便很容易陷入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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