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喜歡養寵物,另一個不喜歡,甚至有點怕小動物,肯定是走不到一起的。
勉強是沒有幸福的,你無法勉強讓一個不喜歡狗的人喜歡狗。有一個女生,她男朋友就很喜歡狗,她不喜歡狗。然而他們除了狗的觀點不一樣,其他方面很談得來,於是還是結婚了。然而結婚之後最終還是因為狗的問題衝突不斷導致離婚了。在結婚之前,女生也曾經以為有那麼多共同點,僅僅一個狗的問題,也許會慢慢適應。然而現實就表明,任何勉強的改變都是不自然的。
既然一個喜歡寵物,另一個不喜歡,那就不要在一起。
以前我男朋友喜歡小動物,我害怕…… 九年後我擁有了十一隻貓三隻狗四隻鸚鵡………………… 後面都是背著他偷偷買回家撿回家的!對了,還有七隻龍貓!
接觸過一次以後… 就愛上了… 發現小貓小狗並沒有想像中的攻擊性便放下了戒備之心…………
要不你試試讓對方接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