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个物业在观塘区,2个在中西区。

中央政府驻港机构旗下的公司,过往有在港购入物业,有立法会议员关注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查询,当局表示,截至今年2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机构子公司于2019 - 20财政年度,在本港购入22个物业,其中20个在观塘区,2个在中西区,合共获豁免约8000万元印花税。

中央驻港机构子公司去年度获豁免约8000万印花税。 资料图片

根据《印花税条例》,中央政府、政府、公职人员法团或以公职人员身份行事的任何人,均无须缴付印花税。政府称无附带条件,亦指出香港回归前,英国政府在港买物业亦获同样豁免。

自2015至16年起的5个财政年度,中央政府驻港机构共在港购入78个物业,当中以中西区最多有36个,其次为观塘20个、沙田12个、南区3个、东区5个和九龙城2个,合共获豁免约1.5亿元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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