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后至5月29日

《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全港各区再爆发冲突事件,3男子在旺角分别涉嫌藏有铁支、以垃圾桶和回收箱等物堵路、及抗拒警员执法,半年后3人遭落案起诉,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方不反对3人续保释外出,案件押后至5月29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

资料图片

17岁被告李熙骏,报称任收银员。他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于去年10月6日在九龙旺角窝打老道72号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长约115厘米的铁支。

另外同为17岁的无业男李骏,则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指他于去年10月5日在九龙旺角染布房街与窝打老道交界,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该路上遗下垃圾袋、垃圾桶及回收箱,对上述公众地方的车辆或人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

《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全港各区有游行及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而20岁被告李昊则报称任职侍应,他现面对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指他于去年10月6日在九龙旺角窝打老道65号地下外抗拒执行职责的督察A。

3被告同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要遵守晚9朝7宵禁令,亦要守禁足令。另外亦要住在报称地址,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