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

【星岛日报报道】司法机构因疫情影响已暂停运作两个月,法庭恢复运作无期。惟同样受疫情影响的英国,上周三议会正式获英女皇签署《二〇二〇年新冠病毒法案》,全面使用视像或电话会议审讯。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批评司法机构步伐较其他国家落后,应仿效英国采用网络科技进行聆讯,以纾缓累积案件的压力,并积极考虑逐步取缔传统,容许诉讼双方毋须出庭应讯,以减低法庭成本。惟汤家骅资深大律师认为,透过视像会议提问证人或会影响审讯的公平性,故涉及证人作供的聆讯应保留在法院内进行。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同意电子聆讯能节省法庭金钱和时间,又批评香港法院至今仍惯常地要求律师到庭应讯,步伐较其他国家落后。在电子聆讯中,法官透过互联网接收证据和律师陈辞,并在网上平台颁下判决。江乐士坦言,虽然有个别聆讯仍要求律师即场回应或辩论,但在处理商业仲裁案件,和部分较轻微的民事诉讼,电子聆讯并非罕见。

以英国为例,就税项申请上诉的市民,和在囚人士等毋须亲自到庭,他们可以透过视像方式作出申请并参与案件管理聆讯。目前英国虽暂停法庭运作,但当地议会上周三通过法案,下令各级法院使用视像和电话会议聆讯,并要求民事案件的诉讼双方预备电子文件,务求聆讯可以顺利进行。江乐士补充,北京司法机关在疫情下亦开放网上审讯系统,现阶段可同时处理二百宗案件,过程将会录音,诉讼双方可在聆讯完结后获得电子誊本核实内容。

江乐士认为,目前正是个机会让香港法院「转型」,尝试透过互联网处理民事案件,更可以将应用范围扩展至刑事诉讼的案件管理聆讯。

虽然视像会议方式处理案件可节省成本,但为保障司法公正,部分程序如陪审团制度仍需在法院进行。江乐士解释,陪审员须亲自听取证供,并在休庭期间就证供作出讨论和辩论。

即使香港政府提议法庭应全面使用视像或电话会议审讯,但江乐士不期望香港会像英国一样会获立法会通过提案,因为部分政党的议员必定会趁机施加阻力。无论如何,江乐士认为法庭应早日接纳视像或电话方式处理案件,否则香港司法系统效率只会每况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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