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事务委员会表示,留意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香港企业的营运、重要物资和服务供应,均带来不同挑战。

竞委会明白到,某些行业的企业,在这段期间或有需要短暂地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尤其是为了向消费者持续供应必需的货品及服务。对于这些短暂的安排,若是切实为应对疫情,符合香港社会及消费者利益,竞委会在履行其执法及提供意见的职能时,将会以务实手法处理。

竞委会表示,企业之间如有意进行该等短暂的安排,他们或其行业协会可主动联络竞委会,商讨《竞争条例》如何应用于其建议的安排上,竞委会将快速处理有关咨询。

竞委会又说,《竞争条例》在这段期间如常全面生效,并将继续保持警觉,防止企业利用疫情、或以疫情为借口,从事不当的合谋或其他反竞争行为,以保障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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