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7日晚上有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警方驱散行动期间,一名20岁男子在通往旺角新世纪广场的行人天桥被警方截查,在他的身上搜出汽油弹、打火机、头套等。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还柙至下月8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劳教及教导所报告。

20岁被告被控在公众地方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自制汽油弹。案情指案发当晚约8时,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有人设路障及纵火,警方其后作出驱散。

有警员在案发天桥上见到被告,当时他穿黑衣,戴面具及口罩,有一个背囊,被搜出一批物品。被告在警方录影会面时声称有人将汽油弹交给他用以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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