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泰國新興政黨未來前進黨黨魁塔納通因為貸款給自己的政黨,去年被泰國選舉委員會控告違反政黨法。憲法法院昨日裁定解散未來前進黨,塔納通及該黨十五名高層成員被判禁止參政十年。

選舉委員會去年十二月十一日要求憲法法院解散未來前進黨,原因是現年四十一歲的塔納通向黨提供一億九千一百萬泰銖(約四千七百萬港元)貸款。選委會聲稱,政黨法規定政黨可以募款或接受捐款,但不包括貸款,法規也禁止個人在一年內捐超過一千萬泰銖給政黨。憲法法院指塔納通的貸款未經商業程序,等同捐款。法官表示根據二○一七年政黨法,下令解散未來前進黨。憲法法庭也判塔納通及該黨十五名其他行政人員禁止參政十年。

未來前進黨則表示,政黨法規定政黨的七種收入來源,雖然不包括貸款,但沒有禁止貸款,且塔納通提供的是貸款而非捐款,所以沒有違法。

  塔納通在法庭宣判後對支持者說:「不要放棄,不要停止夢想。」塔納通是魁力型領袖,出身泰國最大汽車零件製造商高峯集團家族。他猛烈批評軍方掌控泰國政局,前年三月和法政大學法律系年輕講師比亞卜一起創建未來前進黨,訴求是反對軍政府繼續執政,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未來前進黨受到廣大年輕選民支持,在去年三月國會選舉中,獲得國會五百席中的八十一席,成為第三大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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