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20年02月19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综合报导)无党籍立委傅崐萁担任花莲县长期间,花费546万余元办理25件“县政宣导平面素材资料库搜集建立”采购案,与14家媒体共15名记者议价签约搜集舆情。监察院依法弹劾县府前副秘书长谢公秉、处长林金虎、科长黄微钧等3人,公惩会12日作出判决,包含记过、罚款及减俸。

监察院指出,谢公秉指示县府行政暨研考处长林金虎、科长黄微钧于2017年至2018年间办理25件采购案,分别给予14家媒体共15名在地记者新台币14万7千元至28万3千元不等款项,议价签约搜集舆情、撰拟文稿、照片及影片,共花费546万6,300元公帑;致新闻媒体成为政府机关传声筒,严重侵害新闻媒资由、损害媒体监督政府之独立性,形同收买。

此外,林金虎、黄微钧2人负责督导办理该25件媒体记者采购招标案,却未订定标案规格,浪费公帑;规避决标公告规定,未于指定日期内上传公告,使政府采购资讯未确实公开,引起媒体舆论批评与质疑,严重损害政府机关形象及公信力;且部分标案未依采购契约规定验收,作业草率,核有监督不周之责,均有重大违失。

因此,监察委员王幼玲、王美玉、赵永清提案提案弹劾3人,监察院于2019年6月以11比0全票审查通过;而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于12日判决谢公秉记过2次、并罚款10万元;林金虎减一年月俸10%;黄微钧记过1次、并罚款10万元。

监察委员强调,新闻媒体为独立于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立法、司法及行政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补充人民监督政府之不足,担任监督政府滥用权力,避免腐败的关键性角色及功能,为不可或缺的宪政制度之一环,并为《宪法》第11条保障言论自由所明定。此案相关人等遭监察院弹劾,并经公惩会判决惩处,应为公务人员之藉镜。◇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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