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消保官杨璇圆(左一)、法制处长尤天厚(左二)与消基会律师一起召开维冠大楼损害赔偿案一审判赔说明会。(程炳璋摄)
受灾户提问,关心民事赔偿金问题。(程炳璋摄)

台南市永康区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民事赔偿一审判决1月中旬出炉后,受委托团体诉讼的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律师团经过评估,16日召开说明会时,以「上诉无法拿更多钱」建议受灾户停止缠讼,让不少灾民失望离席。律师团宣布24日前将收集灾民的意见,再决定是否上诉。

民事判赔比例 史上第2高

维冠金龙大楼因为偷工减料,2016年2月6日在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伤,大楼原地重建进度正盖到6楼(全部15楼),预计明年4月将会完工启用。

维冠金龙大楼受灾民众有170人委托消基会提起团体诉讼,对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维冠公司经理洪仙汗与大合钻探公司技师郑东旭等5人请求损害赔偿;部分受灾户则另寻法律扶助基金会的协助,以刑事附带民事方式求偿。

这起台湾首件采团体诉讼方式的民事损害赔偿案,1月中旬判决出炉,其中消基会请求损害赔偿5亿8796万元,法官判赔4亿9429万7935元,判决金是请求金的72%,堪称台湾司法史上民事判赔比例第2高的判决。

假扣押金少 有人失望离席

消基会律师团代表薛西全表示,关键在无论法官判决赔偿金再高,台南市政府对被告等5人的假扣押财产仅7000万左右,最后请求赔偿的灾民只能就这笔假扣押的金额分配。

薛西全指出,从5名被告扣得7000万的假扣押金,除了消基会的求偿户有资格分配外,未来还要与法扶基金会的求偿户与台南地检署债权人均分。

在「判决已对灾民有利」、「政府扣得被告财产不会增加」与「上诉不会拿到更多钱」前提下,消基会律师团在昨天的说明会上,建议受灾户民众勿再上诉,节省缠讼时间,也可以赶快取得有限的赔偿金。

维冠大楼都更重建会理事长杨宁廷认为,感觉消基会律师团不愿再上诉,他也只能接受。

现场有灾民提出,既然扣得被告的财产少,法官能否改判台南市政府以民众善款代偿;对此,律师团回应此举不合消保法。另有灾民关心赔偿分配比例,消基会律师团称需等维冠所有民事案件都判赔出炉后才能计算。

这场说明会来了49人,不少人得知判决金虽高,假扣押金却少,纷纷失望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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