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1月17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監察委員陳師孟因有意約詢判決前總統馬英九泄密案無罪的法官唐玥,引法司法界強烈反彈;而總統府於17日上午錶示,陳師孟已於13日透過總統府祕書長陳菊嚮總統蔡英文錶達辭意,蔡英文雖已獲準但仍指示錶達慰留,也尊重他的決定。對此,司法院、法官協會皆不錶示意見。

馬英九泄密案獲判無罪後,但陳師孟認為,曆審判決反復,因此申請自動調查,瞭解法官是否有濫用自由心證的情形,擬先約詢一審颱北地院法官唐玥;消息傳齣後引發法官協會聯署抗議,司法院也發齣聲明錶態反對,司法界一緻呼籲,陳師孟不應逾越監察權分際、乾預司法獨立。司法院長許宗力也提醒,若以法律見解不當為由調查法官,恐造成寒蟬效應。

不過,早在許宗力14日公開替法官發聲前,陳師孟就已嚮總統蔡英文請辭獲準;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17日證實此事,但他錶示,目前尚未收到監察院正式送來的相關文件。而原定於月16日約詢唐玥一事,將由監委高湧誠接手調查,且為釐清監察權與司法權的界綫,將先諮詢《憲法》學者,故約詢日期擬延遲至2月以後。

另外,除瞭司法界一緻反對的聲浪外,颱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法官的審判核心“法律適用”是“法官法”規定不受評鑒的事由,但“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經常綁在一起,有時“很離譜”的判決結果會引發社會爭議,若交由監察權調查,反而更能釐清真相,還給法官一個公道;如果判定濫用自由心證,就交由職務法庭審理。

但何俊英建議,監委日後若對法律個案行使調查權,應謹守“次數少”、“頻率低”、“門檻高”的原則,尤其遇到政治性案件時,更應小心謹慎、尊重司法權,並相信法官本於證據形成心證的自由,纔能守護《憲法》價值;若最終的調查報告禁不起民眾檢驗,監委就必須負責,這纔是民主國傢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的錶現。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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