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胡照鑫/台北报导

监察院今(16)日表示,针对多名外籍移工等待转换雇主期间,疑遭仲介公司安排至非法雇主处工作及不当对待遭致强制就医案件,纠正花莲县政府及劳动部。监察委员王美玉调查发现,对于花莲县政府及劳动部处理3名越南籍家庭看护工申诉案件,在未搜集相关事证之下,迳采信仲介公司说词而未采纳外籍移工说词,导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无门,损及权益,纠正花莲县政府及劳动部。

监委认为,相关案件迳行采纳片面说词,以「外籍移工个人因素、未提出相关具体事证」、「仲介公司表示无恐吓、威胁及不当对待情事发生」办理结案,损及当事人权益,王美玉促请国军花莲总医院、花莲县政府、卫生福利部、劳动部等单位应检讨改进。

本案缘由是花莲县3名越南籍家庭看护工T君、H君及L君,分别申诉在等待转换雇主期间遭同一家仲介公司非法指派从事许可以外之工作,劳动部1955专线并将T君、H君案件派案给花莲县政府进行查处。但花莲县政府仅访谈仲介公司后,即以「仲介公司表示无恐吓、威胁及不当对待情事发生」办理结案。

其次,T君、L君之原雇主均委由仲介公司向花莲县政府申请变更外籍移工住宿地点,H君也经劳动部同意废聘,花莲县政府于例行访查亦未依相关规定,于访查前与劳动部「全国外籍劳工动态查询系统」勾稽,查核雇主与外籍移工雇用关系是否异动,以致访视均未遇到移工。

另外,花莲县政府未依规定建立访查区域轮替制度,自105年迄今对该仲介公司查核,都是由同一位咨询员实施,且已有3名外籍移工分别申诉该仲介公司违法情事,花莲县政府却未对该仲介公司进一步查处,在未搜集相关事证之下,迳认系外籍移工恐私下串联,采信仲介公司说词而未采纳外籍移工说词,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无门,损及权益。

监察院实地访查发现该仲介公司提供外籍移工的居住环境欠佳,花莲县政府才对仲介公司进行查处,显有违失;劳动部对于花莲县政府处理外籍移工查察案件,亦核有督管不周之违失,因此对花莲县政府及劳动部提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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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照来源:监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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