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有兩名成員先後因「民主自決」綱領,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香港眾志,昨宣佈更改組織章程,放棄「推動香港民主自決」的組織設立宗旨,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意味放棄自決主張。主席林朗彥表示,變動主要希望能更準確反映會員現時的政治取向和組織的工作範疇,與選舉無關。林又稱眾志暫無計畫出選,「畢竟過去半年香港形勢已有劇烈變動,現在談選舉部署言之尚早。」

眾志的聲明指出,他們本月八日召開成員大會,已通過決議更改組織章程,組織設立的宗旨將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他們形容,綱領改動將更概括闡述眾志的工作方針及計畫,集中於強化公民社會、團結民主力量、推動進步價值,進一步鞏固香港民主運動根基。他們重申,眾志投身抗爭運動,亦致力推動國際關注香港議題,並時刻關注香港前途問題。他們稱未來定會竭盡全力,「在光復香港的征途上與眾人並肩。」

眾志成員周庭前年報名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選舉主任指她認同眾志的「民主自決」綱領,而該綱領與《基本法》中實施的「一國兩制」的原則相違背,認為她並不擁護《基本法》或效忠香港特區,裁定其提名無效。祕書長黃之鋒去年參選區議會選舉,選舉主任向他提問,有關眾志民主自決的綱領中明言「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黃回答時並無摒棄此綱領。選舉主任認為黃自決前途的理念,包含以「港獨」作選項,與《基本法》相違背,裁定黃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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