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0月03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監察委員趙永清、田鞦堇及王美玉調查“颱塑集團員工空汙數據申報造假案”後續相關事件;發現相關人等於99年遭判刑確定,但行政院環保署竟拖延8年纔修正相關管製規定,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監察院因此提案糾正環保署。

趙永清指齣,國內大型空氣固定汙染源自99年至102年間已陸續遭環保、司法機關查獲5件CEMS係統監測數據造假事件,其中颱塑集團轄下華亞汽電公司等事業分彆早自94年至100年間相繼上傳CEMS不實申報數據,各級環保機關均未能及早察覺,政府督管機製顯然完全失靈。

然而,該不法行為99年由桃園環保局查獲,凸顯CEMS係統及管理辦法存有“人為操弄造假機會”及“數據保存年限過短”等防弊與勾稽查覈機製的嚴重疏漏與不足,環保署卻未能於當下積極設法亡羊補牢,竟拖延8年餘,經監院調查後,遲至108年4月間纔修正發布CEMS管理辦法,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核有違失。

監委錶示,颱塑集團轄下3傢事業計4座工廠,陸續發生CEMS空汙數據造假事件,縱遭司法機關判處廠長等14人3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並緩刑,卻未見經濟部、環保署及司法機關對全國事業類此造假惡行採取因應製裁措施,僅遭追繳13.5億元,相較於該集團年獲利逾數韆億元,顯難以遏阻不法,行政院應積極完備裁罰機製,強化政府威信。

監委認為,環保署為使空汙費與不法利得追繳的計算及推估明確化,雖已修正相關辦法,但近15年地方政府因追繳空汙費遭業者提起8件行政訴訟,有5件遭法院撤銷,敗訴比率高達62.5%,凸顯現行相關規定及運作機製實有再檢討的空間,環保署亟應依相關解釋、判決意旨審慎檢討。

監委強調,國內環保法規列管的事業,多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或自行取得認可後辦理相關汙染檢測作業,常有協助護航事業、造假數據等流弊爭議,環境檢測人員的專業能力與客觀中立性更遭質疑,外界遂建議應建立第三方公正認證機製並製定“環境檢測專法”,廣納各界意見積極加速完成。◇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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