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19年10月03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监察委员赵永清、田秋堇及王美玉调查“台塑集团员工空污数据申报造假案”后续相关事件;发现相关人等于99年遭判刑确定,但行政院环保署竟拖延8年才修正相关管制规定,行事因循被动,消极怠慢,监察院因此提案纠正环保署。

赵永清指出,国内大型空气固定污染源自99年至102年间已陆续遭环保、司法机关查获5件CEMS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事件,其中台塑集团辖下华亚汽电公司等事业分别早自94年至100年间相继上传CEMS不实申报数据,各级环保机关均未能及早察觉,政府督管机制显然完全失灵。

然而,该不法行为99年由桃园环保局查获,凸显CEMS系统及管理办法存有“人为操弄造假机会”及“数据保存年限过短”等防弊与勾稽查核机制的严重疏漏与不足,环保署却未能于当下积极设法亡羊补牢,竟拖延8年余,经监院调查后,迟至108年4月间才修正发布CEMS管理办法,行事因循被动,消极怠慢,核有违失。

监委表示,台塑集团辖下3家事业计4座工厂,陆续发生CEMS空污数据造假事件,纵遭司法机关判处厂长等14人3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并缓刑,却未见经济部、环保署及司法机关对全国事业类此造假恶行采取因应制裁措施,仅遭追缴13.5亿元,相较于该集团年获利逾数千亿元,显难以遏阻不法,行政院应积极完备裁罚机制,强化政府威信。

监委认为,环保署为使空污费与不法利得追缴的计算及推估明确化,虽已修正相关办法,但近15年地方政府因追缴空污费遭业者提起8件行政诉讼,有5件遭法院撤销,败诉比率高达62.5%,凸显现行相关规定及运作机制实有再检讨的空间,环保署亟应依相关解释、判决意旨审慎检讨。

监委强调,国内环保法规列管的事业,多委托环境检验测定机构或自行取得认可后办理相关污染检测作业,常有协助护航事业、造假数据等流弊争议,环境检测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客观中立性更遭质疑,外界遂建议应建立第三方公正认证机制并制定“环境检测专法”,广纳各界意见积极加速完成。◇

责任编辑:玉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