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8年08月16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江禹嬋颱灣颱北報導)颱大校長遴選爭議持續,監察院錶示,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違反兼職處理原則。颱大校方迴應,管中閔已完成産學閤作契約的簽訂,因此沒有違法兼職的疑慮。

颱大解釋,管中閔是在去年6月14日獲邀兼職擔任颱哥大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但除瞭獨董一職已在去年5月獲校長楊泮池核準,其餘兩委員職務遲至去年9月22日纔獲核準兼職。

相同時間獲聘為颱灣大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的颱大電機係教授鍾嘉德相比,鍾在去年6月9日已獲聘,引起監察院認為其審計與薪酬委員有違法兼職的疑慮。颱大主秘李心予錶示,鍾嘉德與管中閔在訂定産學閤作契約與同意函的時間一緻,會産生申請過程的不同,是因颱灣大提供資料的時序,進行校內程序。

管中閔因先提獨董,後提薪酬、審計委員的資料,因此時間上,會較獨董、薪酬與審計3項同時申請的鍾嘉德稍晚,但最後簽訂閤約是同一時間,也就是去年9月29日完成産學閤作産學閤作及學術迴饋金契約行政事宜,颱大則在去年10月2日函復颱灣大同意管、鍾擔任該公司3兼職,聘期為去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止。

李心予認為,颱大在2016年的兼職申請程序,是調整內部的流程,以利行政作業與産學閤作契約簽訂更順暢;管中閔的颱灣大兼職,是先經校長同意、並簽訂産學閤作契約、再由人事室發齣同意函,程序完備,因此沒有違反兼職的疑慮。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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