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晚之眼/傻眼!北门彰银 文化局说没文资又翻案
前年文资法进行修法,要求50年以上的老房子必须进行文资评估,让不少原本不具文资身分的建物,在保留与否中拉扯,也加剧文化资产和都市更新的冲突。
如彰化银行北门分行旧址,地主筹备都更10年,原定去年8月拆除,未料,去年5月民众发现该处属文化局列册建物,提报文资,致使都更案暂停。
地主主张,他们曾两度收到文化局回函,言明基地内没有文资或列册建物。如今翻案,多年努力恐付诸流水,将申请国赔弥补都更延宕的损失。
之后在现勘北门彰银旧址建物勘时,有文资委员认为骑楼与立面虽具文资价值,但审议时考量后续难完整保留,决议不给文资身分,可以继续都更,争议才解套。
提报人张沛齐质疑,文化局过去列册却未告知地主,有行政疏失在先,是失去文资身分主因;文化局则强调,关键是基地里头空间不够有特色,且要尊重地主意愿。
陈茂通邸拆了
文史学者:行政凌驾专业
1933年落成的陈茂通邸,曾被山海楼餐厅租用,地主为了都市更新拟拆除,民团也曾为此抗争。最终该案罕见动用不记名表决,3分之2委员认为不具文资价值。文史学者萧文杰、凌宗魁则认为,市府文资审议「行政凌驾专业」。
好蟾蜍工作室创办人林鼎杰观察,文资案审议量大,文资委员和文化局承办主要仰赖民间提供资料,但一时很难消化,也没时间好好针对案子研究,无法细致审查。此外,目前文资委员多是建筑、景观背景,如有更多社会科学专家,能赋予建筑更多意义。
文资委员:
保留老建筑 得考量都发
也有文资委员指出,台湾政策土地私有化且代代分产,让私有产权的文资议题变得相当复杂,增添难度。且保留老建筑,也得考量都市发展,假如所有老东西都要保留,都市发展恐停滞。